项目概况:
资中县实验小学师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 月22 日 14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JRH-202411-588
项目名称:资中县实验小学师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万元
最高限价:120万元
采购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交款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或保函的,作为无效响应。
(注:转账或电汇时请在附加信息处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
收款单位: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账 号:020000440956
行 号:313663011015
交款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7时00分(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保函原件到代理机构财务室,且保函生效时间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资中县实验小学对食堂所需大宗食材进行采购、配送,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将食材按时、按量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择一家供应商提供相关服务。
二、★食材配送要求
(一)蛋类配送质量要求
1、蛋外壳有层霜状粉末,壳表面比较粗糙,但有光泽;用光照,能透光,呈桔红色,气室小而透亮,蛋黄轮廓完整清晰,无斑点;蛋闻起来清新、无异味。符合GB 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SB/T 10638-2011《鲜鸡蛋、鲜鸭蛋分级》标准。为保障每一批次禽蛋的新鲜,送到采购人到鸡蛋生产日期须在7天内的。
(二)生鲜肉类配送质量要求
1、总体要求:配送的肉类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且配送至学校食堂指定的分割地点。
2、猪肉:去皮,无槽头肉和血刀肉;无残留毛绒,不准带长短毛;不带浮毛、凝血块、胆污、粪污及其他污染物;气味:具有生鲜肉正常气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香味;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所提供的猪肉必须为当日屠宰的肉品,不得提供冷冻肉类。配送时提供当批次肉类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
3、牛肉:肉色深红,肉质有弹性,指压陷部分立刻恢复,切面有光泽及微湿润, 无 异味; 具有浓郁的牛肉气味, 脂肪白色或乳白色,无寄生虫、无注水。必须为当日屠宰的肉品,不得提供冷冻肉类。配送时提供当批次肉类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4、羊肉:精修羊肉,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触摸不粘手。弹性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羊肉正常气味,无泥污,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无多余脂肪及血管。必须为当日屠宰的肉品,不得提供冷冻肉类。配送时提供当批次肉类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5、其他肉类(鸡、鸭、兔等)
5.1 总体要求:家禽鲜活原料应体壮,色泽正常,无病,新鲜、去头和内脏,所提供肉类均为当日新鲜货品,不得提供冷冻肉类。配送时提供当批次肉类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且配送至学校食堂指定的分割地点。
5.2 鸡肉:具有该品种应有的外形特征,大小符合要求, 鸡无头,鸡肚内无一切内脏,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灰白或灰黑等色;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鸡肉正常气味,淤血斑无或极少,无异味、无注水、无破皮,鸡的翼部或鸡关节不能有骨折和因骨折破皮而使骨头外露。
5.3 鸭肉:表皮光滑而有光泽,肉质弹性好且丰满,表皮无毛或少毛,无破皮、无 花皮、无显眼淤块; 无注水,无头,肚内无一切内脏,无血水、无异味。
5.4兔肉:肌肉呈暗红色并略带灰色,肉质柔软,色红均匀,富有光泽,脂肪洁白或淡黄色,结构紧密坚实,肌肉纤维韧性强,免肉的外表微干或有风干的膜,不黏手, 用手指按下的凹陷能立即恢复原状、无注水,无异味,并且带有鲜免肉特有的气味。
(三)奶制品
1、符合 GB 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及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
2、新鲜、口感好。色泽: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微黄色。气味:具有牛乳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组织状态:均匀的液体,无凝块,无粘稠现象。无正常视力可见异物。
3、采用无菌包装材料包装,包装要完整严实,包装标签上涵盖食品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日期、联系电话及地址、生产许可证号等信息;配有存储场地,温度、体积应能满足实施需要。
4、规格型号由采购人指定。
(四)豆制品
1、应符合GB 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要求。
2、应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无霉变,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
(五)干杂、调味品
1、预包装食品:须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包装规格、口味、种类齐全 。保质期在3天以内的,必须是送货当天生产的货品;保质期在 7 天以内的,送货日不超过生产日两日;保质期超过7天的,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三分之二。
2、调味品原料:应为非转基因产品,独立定型包装。包装完整、无渗漏、无破损;应有 SC 食品安全认证或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质量等级、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
2.1醋
2.1.1符合GB 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要求;
2.1.2总酸(以乙酸计)≥4.2g/100mL;菌落总数≤50 CFU/mL。
2.2酱油
2.2.1 符合GB 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要求;
2.2.2 氨基酸氮(N)≥0.8g/100mL;食盐(NaCl计)≤18g/100mL。
2.3味精
2.3.1 符合GB 272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要求;
2.3.2谷氨酸钠≥99%;总砷≤0.1mg/Kg。
2.4盐
2.4.1执行标准:GB 272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
2.4.2检查指标要求:加碘。
2.4.3 调味品必须明确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次,必须在保质期内,不超过保质期限一半的时间配送。
2.4.4 调味品原料应为非转基因产品。
2.4.5 产品分级:绿色食品级I级。
3、散装类食品:应提供原包装的包装产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配料表、质量等级、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等。
4、不得是三无产品,不得含有二氧化硫和非法使用添加剂,重金属元素、农药残留不得超标,须优质、无感官异常,必须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5、不得配送无标识食品,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有异味、过期或者临期的食品。
(六)大米、食用油、干面条类
1、大米
1.1符合GB/T 1354-2018《大米》(大米质量指标国标一级)、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1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标准要求。大米色泽清白,有光泽, 呈半透明状,米粒大小均匀、丰满光滑,很少有碎米、爆腰(米粒上有裂纹)、腹白,无虫,不含杂质。
1.2 须独立包装,包装上须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国家生产许可信息标识,不得采购散装大米。
2、食用油
2.1 菜籽油:符合GB/T 1536-2021《菜籽油》标准,非转基因压榨一级及以上。颜色清澈,透明度高,无沉淀物,无分层现象;须独立包装,包装上须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国家生产许可信息标识。有预包装并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有明确的计量,并标识压榨;每一批次应有质检报告。一级压榨非转基因菜籽油和非转基因玉米油;包装要求:包装标识清楚,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电话等
2.2粮油类产品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三分之二。
3、干面条:应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无霉变,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
三、配送要求
(一)配送基本要求
1、★肉类(新鲜猪、牛、羊、鸡、鸭、兔肉):必须配送新鲜货品(即当天屠宰、当即送货、当天使用),每天早上7:10前必须按头天的食材配送单上的品种种类和数量送到食堂特定地点,同时交校方和食堂验质和收秤。
2、★其余物资原则上每周配送两次,供应商根据采购人下单时间及配送清单,于次日按要求时间内将物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双休日、节假日根据采购人要求配送,具体的配送时间以采购人要求的为准。
3、★供应商应配置配送专用车 ,至少提供一辆配送车辆、一名驾驶员、一名配送人员。
4、★供应商负责运输、装卸全过程,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配送运输中要确保安全,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不良事件,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5、★供应商必须保质保量配送,严禁以次充好,严禁短斤缺两,否则采购人有权视事件严重程度扣罚5%-10%当月食材配送费用。
6、★产品外包装保持货物完整无破损,在确认食材符合卫生、安全标准后,经交货与收货双方签字后方可入库。
7、配送时需提前通知采购人,保障采购人按时食用(使用)。采购人验收后合格的,签字收货;经采购人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字收货,供应商在 30 分钟内予以妥善处理,且供应商须更换相同品种相同数量的食品、食材,并在1小时内完成配送,不得影响采购人食堂运作,如不能及时解决,且无采购人认可的理由,采购人视影响程度扣罚1%-5%当月食材配送费用。
8、★供应商自行承担所配送食材的安全责任。若发生系配送食材质量、卫生安全引起的食材安全事故,则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采购人损失。
9、★供应商对配送的食材的质量安全负责:若因食材本身质量问题或配送中污染、变质造成的食材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且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在食材安全相关主管部门的食材安全检查中,因供应商配送的食材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检查不合格,造成学校被通报或处罚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且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
10、★供应商所配送食材必须保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抽检达标,由此造成的行政处罚及安全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
11、★其他要求
11.1保证在各种市场变化及遇突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采购人食材及原材料供应;
12、★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
12.1 因配送食材质量、卫生安全引发食品安全事故;
12.2 未按时配送到位,导致学生无法按时用餐;
12.3 食材配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
12.4 在配送期间相关资质失效、丧失或出现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
12.5每学期考核2次,考核得分在 90 分以下;
12.6配送的食材经抽检,发现所配送食材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或采购文件或合同相关要求的;
(二)配送人员及管理要求
1、供应商的配送车辆和服务人员进入采购人单位处,必须遵守采购人单位有关交通、安全、门禁等方面的要求,服务人员在采购人单位活动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2、★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驾驶员、配送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3、食材配送确定专人联络且该联络人员不得随意变更,配送联络人员变更需经采购人同意。
4、★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服务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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