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斯提斯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服务比价公告
海南海航斯提斯喷涂服务有限公司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诚邀具有资质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海航斯提斯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服务项目
(二)比价单位:海南海航斯提斯喷涂服务有限公司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概况
海航斯提斯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服务即将到期,现开展证后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
(五)招标内容及范围
最终需求以比价文件为准。
序号 | 证后管理要求 |
1 | 1、自行监测:依照公司排污许可证副本第一册第六章环境管理要求自行监测栏中64项监测清单、频率、测定方法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以及噪音监测1项,合计65项。 2、监测报告: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结合副本中要求的监测因子和频率,按照月度、季度、半年、年度开展自行监测,同时编制《监测报告》。 报告中需包含:监测指标、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结果评价、监测点位及示意图、监测频次、监测时间等。 3、执行报告:按副本要求编制季度、年度《执行报告》,内容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危废产生量评估等。并且需要完成排污许可证副本中其他的控制及管理要求。 4、数据上传:在海南省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中上传《监测报告》(每月15日前)、《执行报告》(按系统提示时间执行)。 5、采样标识: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永久性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设立标识,保持标识清晰、易识别,视情对破损、模糊的标识进行更换。 6、样品保存:采样后,对样品进行保存,保存期限和保存条件,需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 7、数据整理:对监测数据进行记录,整理、统计和分析,并对监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8、超标整改:当出现监测数据超标时,应配合公司开展环保自查,协助制定环保整改方案,配合工作完成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对超标项目完成补充监测。 9、数据协助:协助公司填报环保管理系统需要上报的其它环保数据(如环保依法披露管理系统、企业信息公开系统等),协助公司整理环境管理台账记录。 10、环保检查:配合公司完成综合执法局、环境监察局等环保主管部门的环保检查、整改沟通、信息上报等工作。 11、业务咨询:为公司提供环保法律法规方面的业务咨询。 |
(六)报价要求
投标方报价价格包括提供服务所需的产品、包装材料、装卸/运输、税费、进口环节税、增值税、检测费等一切为投标和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
(七)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其标书准备与递交等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负担,全部投标文件、资料、图纸及其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2.标书费:本项目无需缴纳。
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
(八)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完成当季度所有工作后,开具合同总金额25%的增值税发票,90个自然日内向供应商支付款项。
(九)发票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
(十)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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