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安厅机关消防设施设备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N0460 )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河南省公安厅机关消防设施设备采购:
中标人:河南迈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32.4000万元 二、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ZB[2024]N0460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机关消防设施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
5.评审日期:2024年7月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 单位
1 河南省公安厅购买一批安防、消防设备(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及技术要求) 河南迈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碧云路99号18号楼2单元6层东户 324000.00 元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质量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标准
1 河南省公安厅机关消防设施设备采购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及技术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要求 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成 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建中、陈行严、牛猛(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标准收取,由成交人支付;金额为:5897.00元 人民币。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5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89.93分;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 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 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 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日期 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河南省公安厅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9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882143
2.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联 系 人:闫合涛、张思杰
联系电话:0371-6117 16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合涛、张思杰
联系电话:0371-6117 1679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河南省公安厅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9号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371-65882143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
联 系 人: 张思杰、闫合涛
电 话: 0371-61171679/191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河南省公安厅机关消防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 目 编 号: HNZB[2024]N0460
采 购 人:河南省公安 厅 代理机构:河南招 标 采 购 服 务 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四年六月
河南省公安 厅 机关消防 设 施 设备 采 购 磋商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4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 1.总则 ..................................................9 2.竞争性磋商文件 .......................................11 3.响应文件 .............................................11 4.响应文件提交 .........................................13 5.响应文件开启 .........................................13 6.评审及磋商 ...........................................14 7.授予合同 .............................................20 8.其他 .................................................20 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及技术要求..................................22 第四章 合同协议书(格式)....................................31 第五章 响应文件部分格式......................................36
第一章 竞 争性磋商公告
一、 项 目基本情况
1. 项 目 编 号: HNZB[2024]N0460
2. 项 目名称:河南省公安 厅 机关消防 设 施 设备 采 购
3. 采 购 方式: 竞 争性磋商
4. 预 算金 额 : 346919 元
5. 项 目概况:河南省公安 厅购买 一批安防、消防 设备 (具体要求 详见 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 购 人需求及技 术 要求)
6. 质 保期:采 购 方 验 收合格之日起 2 年。
7. 供 货 地点:采 购 人指定地点。 8.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 合同后 20 日 历 天内交 货 安装 调试 完成。 9. 质 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 业质 量 标 准要求。
二、供 应 商 资 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 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 业 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 会 计 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 和 专业 技 术 能力;
4. 具有依法 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 金的良好 记录 ;
5. 参加本次采 购 活 动 前三年内,在 经营 活 动 中没有重大 违 法 记录 ;
6. 对 列入失信被 执 行人、重大税收 违 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 重 违 法失信行 为记录 名 单 的供 应 商,拒 绝 其参与本次采 购 活 动 ;
7. 单 位 负责 人 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 项 下的采 购 活 动 ;
8. 本 项 目不接受 联 合体参加。
三、 获 取 竞 争性磋商文件
1. 时间 : 2024 年 06 月 21 日至 2024 年 06 月 27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8 :00 (北京 时间 ,法定 节 假日除外)
2. 方式:本 项 目无需 现场获 取磋商文件,将下述 资 料 发 送至 hnzb304@126.com , 邮 件 名称: 获 取磋商文件 资 料 + 项 目名称,并 电话联 系告知 发 送 邮 件情况,代理机构确 认 后 发 送 电 子版采 购 文件。
( 1 ) 营业执 照副本 扫 描件;
( 2 )法定代表人( 单 位 负责 人)身份 证 明 扫 描件或法定代表人( 单 位 负责 人)授 权 委托 书扫 描件(法定代表人( 单 位 负责 人)授 权 委托 书须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 证扫 描件),并注明 联 系人、 联 系方式、 邮 箱;
以上 证 明材料需逐 页 加盖供 应 商公章。
3. 售价: 300 元 / 份,售后不退。
四、响 应 文件 递 交截止 时间 及地点
时间 : 2024 年 07 月 03 日 15 : 30 (北京 时间 )
地点:河南招 标 采 购 服 务 有限公司 418 开 标 室( 郑 州市金水区 纬 四路 13 号) 五、响 应 文件开启 时间 及地点
时间 : 2024 年 07 月 03 日 15 : 30 (北京 时间 ) 地点:河南招 标 采 购 服 务 有限公司 418 开 标 室( 郑 州市金水区 纬 四路 13 号)
六、 发 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 标 投 标 公共服 务 平台》《河南省 电 子招 标 投 标 公共服 务 平台》 上 发 布。磋商公告期限 为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 补 充事宜
1. 本 项 目 执 行促 进 中小企 业发 展、促 进 残疾人就 业 、支持 监狱 企 业发 展等相关政府 采 购 政策。
2. 本 项 目采 购标 的 对应 的中小企 业 划分 标 准所属行 业 :工 业 。中小微企 业 划分按照《 国家 统计 局关于印 发 < 统计 上大中小微型企 业 划分 办 法( 2017 ) > 的通知》国 统 字 〔 2017 〕 213 号文件及《工 业 和信息化部、国家 统计 局、国家 发 展和改革委 员 会、 财 政部关于印 发 < 中 小企 业 划型 标 准 规 定 > 的通知》(工信部 联 企 业 [2011]300 号) 规 定的划分 标 准 为 依据(符 合中小企 业 划分 标 准的个体工商 户 ,在政府采 购 活 动 中 视 同中小企 业 ) 八、凡 对 本次磋商提出 询问 , 请 按以下方式 联 系。
1. 采 购 人信息
名 称:河南省公安 厅
地 址: 郑 州市金水区金水路 9 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方式: 0371-65882143 2. 采 购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招 标 采 购 服 务 有限公司 地址: 郑 州市金水区 纬 四路 13 号 联 系人: 思杰、 闫 合涛 联 系方式: 0371-61171679/1911
河南招 标 采 购 服 务 有限公司
2024 年 06 月 20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 应 商 须 知前附表中 标 有 * 的条款均被 视为 供 应 商必 须满 足的要求。供 应 商要特 别 加以注意且必 须对 此作出回答并完全 满 足 这 些要求,任何 负 偏离都有可能 导 致响 应 文 件无效或响 应 文件不予接受。
条款 号 | 名 称 | 内 容 |
1.2. 2 | 采 购 人 | 名 厅 地 址: 郑 州市金水区金水路 9 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方式: 0371-65882143 |
1.2. 3 | 采 购 代理机构 | 名 称:河南招 标 采 购 服 务 有限公司 地 址: 郑 州市金水区 纬 四路 13 号 联 系人: 闫 合涛 联 系方式: 0371-61171679/1911 邮 箱: hnzb304@126.com |
1.2. 4 | 项 目名称 | 河南省公安 厅 机关消防 设 施 设备 采 购 |
1.2. 5 | 项 目 编 号 | HNZB[2024]N0460 |
1.3 | 采 购预 算金 额 | 预 算金 额 :346919 元 供 应 商在 预 算金 额 内自主 报 价, 报 价 总 金 额 超 过预 算金 额 的 报 价 为 无效 报 价。 |
1.4. 1 | 项 目概括 | 河南省公安 厅购买 一批安防、消防 设备 (具体要求 详见 磋商文件 第三章 采 购 人需求及技 术 要求) |
1.4. 2 | 包段划分 | 本次采 购 共 1 个包(段)。 |
1.4. 3 | * 合同履行期 限 | 签订 合同后 20 日 历 天内交 货 安装 调试 完成。 |
1.4. 4 | * 质 量要求 | 符合国家及行 业质 量 标 准要求 |
1.4. 5 | * 质 保期 | 采 购 方 验 收合格之日起 2 年。 |
1.4. 6 | * 供 货 地点 | 采 购 人指定地点。 |
1.5. 1 | 政府采 购 政 策 | 执 行促 进 中小企 业发 展、促 进 残疾人就 业 、支持 监狱 企 业发 展 等相关政府采 购 政策( √ 是 / 否) |
1.5. 2 | 进 口 产 品 | 允 许 采 购进 口 产 品( 是 / √否 ) |
1.6 | 供 应 商 资 格 要求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 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 组 织 的 营业执 照等 证 明文件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 业 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 会 计 制度(提供承 诺 函,格 式自 拟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 和 专业 技 术 能力(提供承 诺 函,格 式自 拟 ); 4. 具有依法 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 金的良好 记录 (提供承 诺 函, 格式自 拟 ); 5. 参加本次采 购 活 动 前三年内,在 经营 活 动 中没有重大 违 法 记 录 和行 业处罚记录 (提供承 诺 函,格式自 拟 ); 6. 单 位 负责 人 为 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 位,不 得同 时 参加本 项 目(提供承 诺 函,格式自 拟 ); 7. 对 列入失信被 执 行人、重大税收 违 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 重 违 法失信行 为记录 名 单 的供 应 商,拒 绝 其参与本次采 购 活 动 ; 8. 本 项 目不接受 联 合体参加。 |
1.6. 2 | 信用 记录 | 根据 财库 〔 2016 〕 125 号文件要求,采 购 代理机构将 查询 供 应 商信用 记录 。 |
|
| 1. 信用信息 查询 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cn )、中国政府采 购 网( http://www.ccgp.gov.cn) 。 2. 信用信息 查询 截止 时 点:响 应 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 至 资 格 审查结 束。 3. 信用信息 查询记录 和 证 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 查 询记录 将以网 页 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 购 文件一并保存。 4. 信用信息的使用 规则 :如供 应 商 为 信用中国网站( www. 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 执 行人或重大税收 违 法失 信主体的供 应 商,或 为 中国政府采 购 网( www.ccgp.gov.cn )政府 采 购严 重 违 法失信行 为记录 名 单 中被 财 政部 门 禁止参加政府采 购 活 动 的供 应 商, 则 其响 应 文件将被拒 绝 。 采 购 代理机构 查询 之后,网站信息 发 生的任何 变 更均不再 作 为评审 依据,供 应 商自行提供的与代理机构 查询 信息不一致 的其他 证 明材料亦不作 为评审 依据。 |
1.6. 3 | 是否接受 联 合体 | √不接受 |
1.11 | 踏勘 现场 | √不 组织 ,供 应 商自行踏勘,无 论 供 应 商 对现场 考察与否,都将 被 视为 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
1.12 .1 | 采 购预备 会 | √不召开 |
1.13 | 偏离 | 详见评 分 标 准 |
2.2. 2 | 供 应 商提出 问题 或要求 澄清 | 潜在供 应 商 对竞 争性磋商文件内容如有疑 问 或需要澄清的,在 收到文件后 1 天内 应 按 竞 争性磋商公告中 载 明的地址以 书 面的 形式通知到采 购 代理机构。 |
3.3 | * 磋商有效期 | 从响 应 文件提交截止之日 60 日 历 天 |
3.4 | 磋商保 证 金 | 无 |
3.5. 4 | * 响 应 文件 | 响 应 文件:正本份数: 壹 份,副本份数: 贰 份,且正本和副本内容必 须 一致(响 应 文件副 |
|
| 本可 为 正本完整的复印件)。 本次磋商不退 还 响 应 文件。 |
3.5. 5 | 响 应 文件装 订 要求 | 供 应 商 应 将响 应 文件装 订 成册( A4 幅面左 侧 胶装,牢固,不接受 活 页 装 订 ),有目 录 并逐 页编码 。 |
4.1 | * 响 应 文件密 封和 标记 | 响 应 文件需用非透明文件袋或包装材料密封包装,外包装材料 上注明供 应 商名称、 项 目名称、响 应 文件,加盖供 应 商公章。 响 应 文件密封以不泄露其保密信息 为 原 则 。 |
4.1. 1 | * 电 子版响 应 文件 | √要求:以 U 盘 形式 递 交并 单 独密封( PDF 及 WORD 格式)。 电 子版响 应 文件与 纸质 版正本响 应 文件不一致的,以 纸质 版正 本响 应 文件 为 准。 |
4.2 | * 响 应 文件 递 交 | 递 交地点:河南招 标 采 购 服 务 有限公司( 郑 州市金水区 纬 四路 13 号) 递 交截止 时间 : 2024 年 07 月 03 日 15 : 30 (北京 时间 ) |
4.4 | ||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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