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于2025年06月17日发布了第三次询比采购公告,2025年06月26日,经评审,无供应商通过初步评审,故第三次询比采购失败。
本询比采购项目为2025年中国联通兴安盟分公司盟本部车辆维修采购项目 (四次)(采购项目编号:HX-NMLT-XAM-2025027),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地址为: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兴安南大路1号,采购代理机构为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电子形式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1项目背景:因上一期车辆维修即将到期,为保持业务延续,故发起本次采购。
1.2采购内容:车辆维修,详见技术规范书。
1.3采购预算:20万元(不含税)。
1.4采购模式:本项目为集中采购。
1.5资金来源:成本费用类采购。
1.6中选人数量:中选人数量为1名,份额100%。
1.7协议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或份额执行完毕。
1.8技术要求:满足国家、行业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
1.9服务区域:甲方指定地点。
1.10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方式,设置最高应答限价为90%,应答人应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2.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它组织。
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不限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2.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证明材料请根据以下内容三选一即可)。
(1)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
(2)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3)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2.3.应答人须提供签署日期为2023年01月01日至询比公告发出之日前的同类项目(车辆维修)业绩合同或框架协议,累计业绩金额不低于10万元。
注: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采购订单(如为电子协议须具备甲方公司水印或加盖公章)+包含相应项目信息的发票记账联扫描件审核,提供的合同或框架协议必须包含评审所需关键信息页及所属附件,评审关键信息包含但不限于签订时间、合同标的(或采购清单)、合同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的大签页等。如框架协议未提供与之相符的协议有效期内的采购订单,则不计入业绩份数。包含相应项目信息的发票记账联扫描件不限金额。资料不全、印鉴、签字或日期模糊不清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以上业绩及相关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以供审核,业绩金额以合同含税金额或协议所属订单累计含税金额计取。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及企业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6.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集团或内蒙古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应答;在签订合同前,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立即取消中选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卖方承担。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7.应答人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供应商合规承诺书》。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8.应答人须承诺所提供产品应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9.应答人须承诺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在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要求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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